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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揭秘”我国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地处戈壁滩,废物将在“石棺”沉睡三五百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3 14:51:00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

4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为“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守牢美丽中国安全防线”。会上,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表示,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包括气体和液体要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制度,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监督检查等。

刘璐介绍,核设施正常运行的时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放射性废物,按照形态可以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其中气体和液体废物都要经过处理,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以后才可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要按照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处置。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都是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刘璐表示,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一直坚持以安全为目标、以处置为核心的理念,实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政策。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一是气体和液体要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要实现最终处置,确保永久安全。二是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制度,确保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营运单位能够按照法规标准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

刘璐还介绍了我国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的情况。

刘璐提到,在严格的监管下,现在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过50立方米的低放固体废物,这些低放废物要在核电现场贮存一段时间后,送往核电废物的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以前,由于缺少专门的核电废物处置场,我国核电厂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能在厂内暂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这个问题目前已得到解决。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向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颁发了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龙和处置场建成并取得运行许可证。这座处置场规划容量达百万立方米,可满足我国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求。

据介绍,龙和处置场位于人烟稀少、气候干燥的西北戈壁滩,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半地下单元结构,在放射性废物容器码放以后要填充水泥砂浆,上面用混凝土浇筑顶板,顶板上还要再覆盖几米厚的覆盖层。这些工程屏障足以保证废物与人类生活环境的长期隔离,核电厂产生的低放废物在“石棺”里沉睡三五百年后就可以逐渐衰减到对人类和环境无害的水平。目前龙和处置场正在陆续接收来自核电厂的低放废物,通过我们持续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处置场周围的环境状况与接收废物前没有明显的差别。

在高放废物方面,据介绍,核电站运行产生的绝大部分高水平放射性物质都在乏燃料里,就是在核电站堆芯里“烧完”的核燃料。乏燃料从反应堆的堆芯卸出以后,首先会在乏燃料水池中冷却数年,再送往专门的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进行长期贮存。我国实施闭式的核燃料循环政策,这些乏燃料还不是废物,它还要经过后处理,提取有用的核材料之后,剩余的高放废物才会进行深地质永久性处置。我国核电站总体运行的年限不长,平均年龄还不到10岁,每个机组都配套建设了乏燃料水池。部分核电基地也已建成多个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可以满足我国核电站产生的乏燃料的贮存需要。我国正在开展商用后处理厂的论证,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也已进入地下实验室的建设阶段。

刘璐表示,高放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都有极其严格的安全要求,生态环境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直到未来处置设施关闭后还要进行安全监护,确保高放废物的长期安全性,绝不增加子孙后代的负担。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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