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北区融媒体中心
法官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形式为学生们普及环保法律知识
学生们参观重庆自然博物馆
庭审现场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欧云霄 摄
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重庆自然博物馆,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并举行“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法治讲堂。西南大学附属小学、北碚区云山小学师生及市民百余人现场参与。
走进重庆自然博物馆,仿佛踏入了一部波澜壮阔的生态史诗。恐龙化石以沉默却震撼的姿态,诉说着远古生命的辉煌;珍稀动植物标本静静陈列,定格着大自然鬼斧神工的生态奇迹。当众人驻足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展区,看着那些因生态破坏而濒临灭绝的物种标本,大家都非常叹息。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公开巡回审判正式开始。2024年10月,被告人钟某某临时起意猎捕斑鸠,在未告知真实目的的情况下,邀约尚某某等人去某镇玩耍。钟某某等人驾车来到某镇附近支路,发现鸟类踪迹后,钟某某使用装好铅弹的气枪进行击杀,并将击中的猎物放进空塑料桶。经尚某某等人劝阻,钟某某决定返程。返程途中,钟某某发现斑鸠等鸟类踪迹,再次开枪击杀。经鉴定,钟某某共猎捕10只珠颈斑鸠、2只山斑鸠、1只池鹭,均为“三有”保护动物,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失共计4100元。
法庭上,钟某某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支付了生态损害赔偿金41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狩猎工具进行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当庭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将供犯罪所用的气枪予以没收。
随后举行的“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法治讲堂上,法官们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形式,以可感知的生活场景为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生态破坏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变得清晰可感。
“小鸟住在森林里好好的,为什么有人要抓它们呀?”
“大熊猫是几级保护动物?哪些动物不能随意猎捕呢?”“长江那么长,怎么知道哪些地方是禁捕区域呢?”
……
同学们纷纷举手,用清亮稚嫩的声音提出疑问。现场市民看着孩子们认真的模样,眼中满是欣慰与期待:“生态保护的接力棒,正在一代又一代人手中传递!”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场“司法+科普”的生态法治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兼具法治力度与生态温度的全民教育活动。当法治护航与全民参与形成合力,每一位公民从生态保护“旁观者”转变为“践行者”,这场教育实践活动所激发的动能,将汇聚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磅礴力量,美丽中国的生态画卷也必将在代代传承中愈发绚丽多彩。
原稿点击:巡回法庭和生态法治讲堂“搬进”自然博物馆 “司法+科普”跨界守护美丽中国-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