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过程中
依法查扣涉案资金
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关于认领无主涉案资金的公告
近期,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过程中,依法查扣涉案资金(明细附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之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如下:
请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金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地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临沂市兰山区西中环路与聚财五路交会处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警官 18754933686 高警官 13969956706
特此公告。
附无主涉案资金明细:
1.刘某学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10000元(涉案账户:622848****042622770);
2.张某霞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23800元(涉案账户:622320****949122);
3.密某雯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50000元(涉案账户:623624****000074283);
4.孙某香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50000元(涉案账户:622208****000419724);
5.倪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15000元(涉案账户:622180****001406442);
6.魏某太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26800元(涉案账户:621799****020860932);
7.王某丽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50000元(涉案账户:621226****012459496);
8.李某红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99900元(涉案账户:621737****000567409);
9.杨某荣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30000元(涉案账户:621226****008048626);
10.赵某烨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50000元(涉案账户:622609****966947)。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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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琅琊新闻网微信